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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苔如米小,以梦显芳华
微米之苔,力能扛鼎。回顾百年,无数平凡之躯承载高尚品格,走过百转千回、逆浪狂风;用个人理想点亮国家需要,不骄不馁,不怨不悔,砥砺前行。展望百年,前人的火把已然传递到我们手中,我辈应学习“苔之品质”,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画卷中找准自身的“平凡坐标”,以平凡造非凡。
学苔藓之“淡泊无私”,做克己奉公,勇于担当的“奉献者”。青苔身处阴暗之地,让春光与他人,自己退守一方泥土,在无人问津中固泥沙、添绿意。回望来处,大批青苔般的人物,在新中国的建设事业中当砖石、做螺钉。扎根基层工作30余年、大力推进惠民项目进程的徐利民,辛勤耕耘、让中国水电事业实现从跟跑到领跑跨越的覃大清⋯⋯他们如青苔一般,不计声名、不辞辛苦,扎根于祖国和人民需要的地方。他们身上所承载的“退”的牺牲、“让”的仁义、“隐”的坚守,为我们带来久久不能忘怀的感动,激励着我辈在经风雨、见世面中长见闻、增才干。
学苔藓之“拓荒精神”,做当仁不让、敢为人先的“奋斗者”。作为在地球上生存了数亿年的植物,苔藓展示出极强的生命力,它能够在贫瘠的地形上加速土壤的生成,开疆扩土。在奥运赛场上,奥运健儿们以“千磨万击还坚劲”的斗志实现了金牌的一次次突破;在实验基地里,科研人以“焚膏油以继晷”的努力,创造一个个从无到有的技术奇迹。为了强国梦想,“青苔们”在百花未及之处,扎根拓荒,开辟祖国建设道路上一片又一片“新田野”。身若微苔,坚持不懈,久久为功,努力攀缘,也能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一帘青色。身为普通人应当定位自己的平凡坐标,瞄准奋斗目标,以“百尺竿头更进一步”的奋斗精神,练恒心、学创新、创事业,化“平凡”为“不凡”。
学苔藓之“团结品质”,风雨同舟、砥砺前行,一起做实现中国梦路途中的“并进者”。青苔虽小,但它们总是成片出现,往往能够成就一片壮丽的景观。“大国之大,也有大国之重。千头万绪的事,说到底是千家万户的事。”亿万人民聚沙成塔、勠力同心,在奋斗历程中消贫困、奔小康,促经济、谋发展⋯⋯关关难过关关过,步步难行步步行。新时代的“青苔们”,应拧成“一股绳”、聚成“一条心”、汇成“一股劲”,凝聚“不凡”,成就“非凡”。
300多年前,袁枚写道:“白日不到处,青春恰自来。苔花如米小,也学牡丹开。”身处新时代,我辈应做“时代新苔”。身处白日不到处,莫等斜阳,应顽强生长,以自身的绿意,化身春光,点亮时代;虽身躯平凡,却不必学牡丹绚烂之姿,用心装饰脚下的寸寸土地,亦能展现生命之美。在新的伟大征程中,我辈应以自尊、自省、自强之精神,以“苔之品质”扬帆起航,书写新的时代华章。
请根据你对下面这则材料的感悟,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作文。
痛苦就是被迫离开原地。
破茧之痛,涅槃之美
“痛苦就是被迫离开原地。”原地者,舒适之境、现有之状也。“被迫离开”,是由外而内打破舒适之境,痛苦便如影随形。然当视此痛苦为成长之契机,蜕变之基石;更甚者,当由内而外主动离开原地。
被迫,是外界倒逼,意味着打破心理舒适区带来的不安,改变旧有习惯和模式的挣扎,对失去既有利益和优势的不舍,对自我认知的挑战和重塑。且看晚清时期,外族人侵,晚清朝廷、人民“被迫离开”原本生活,以致中国成“濒灭之民族,待亡之国家”,如梁启超所说“舍悲慘之外无天地,舍颓唐之外无日月,舍叹息之外无音声,舍待死之外无事业”。
“被迫离开原地”,则当视“被迫”为契机,审视自我涅槃重生。
久居舒适区而被迫离开,当将目光投向广袤的时代原野,不搁浅于方寸一隅,而树产一种宏观的气象格局秦国的“原地”是旧法盛行,旧法之弊茶毒严重。商数我之为契机,变法图强。北宋的“原地”是王朝冗官冗兵、积贫积弱,王安石被迫变革,最终“民不加赋而国用绕”。徐渭的“原地”是幕僚失意、家道中落、寄人篱下,徐渭视之为契机,终将悲辛和傲岸化作超然,创“青藤画派”一代画风。
主动离开原地,则能避免被迫之痛苦,成就自我,铸无畏精神。
“生于忧患,死于安乐。”居安思危,主动变革,则木雨绸缪。昔有班超,久居兰台,抄录文书,此乃其原地也,然其志存高远,不甘平庸之境,主动离开,纵横西域。当今中国改革开放,是主动变革,离开原有弊端,取于刮骨疗毒,敢于涉险滩、啃硬骨头,实现巨变。徐霞客是空间意义上主动离开原地,用足迹丈量山河,道阻且长,行则将至,成就精神意义上的主动离开。《古文观止》编者之一吴楚材主动离开“八股文”,认为“八股二百年,余毒令未休”,故循先贤哲思,编撰《古文观止》,尽已之力保文脉不绝。
“尽管智者的言语如雷电轰轰烈烈,尽管深知光明归于黑暗是不变的法则,但放手一搏吧,不要温顺地走进那温和的长夜。”狄兰•托马斯所言极是,放手一搏吧,视被迫离开原地为成长之契机,更当主动离开原地,商安逸之烧,出故旧之域,勇闯新天地,从而铸就辉煌之功业。
(广东2006理数T20) $A$ 是定义在 $[2,4]$ 上且满足如下条件的函数 $\varphi(x)$ 组成的集合:
- 对于任意的 $x\in[1,2]$ ,都有 $\varphi(2x)\in(1,2)$ ;
- 存在常数 $L(0<L<1)$ ,使得对任意的 $x_1,x_2\in[1,2]$ ,都有 $|\varphi(2x_1)-\varphi(2x_2)|\leq L|x_1-x_2|$ .
(1)设 $\varphi(2x)=\sqrt[3]{1+x},x\in[2,4]$ ,证明: $\varphi(x)\in A$ ;
(2)设 $\varphi(x)\in A$ ,如果存在 $x_0\in(1,2)$ ,使得 $x_0=\varphi(2x_0)$ ,那么这样的 $x_0$ 是唯一的;
(3)设 $\varphi(x)\in A$ ,任取 $x_1\in(1,2)$ ,令 $x_{n-1}=\varphi(2x_n),n=1,2,\cdots$ ,证明:给定正整数 $k$ ,对任意的正整数 $p$ ,成立不等式 $|x_{k+p}-x_{k}|\leq\frac{L^{k-1}}{1-L}|x_2-x_1|$ .